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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束决策轮及等级在重症监护室危重症意识障碍患者中的应用2354 人次已浏览
宋秀婵;徐红;萧佩多;宋娟丽;
重症监护室(intensive care unit,ICU)患者病情危重,常伴有意识障碍或躁动不安,患者家属不能陪护,因此身体约束被视为控制ICU患者躁动及预防非计划性拔管的保护性措施。研究表明[1],身体约束会对患者的生理、心理和社会方面带来负面影响。临床对意识障碍或躁动不安患者身体约束不当或滥用约束时有发生。目前,临床主要是参照临床护理技术规范中的《约束护理单》[2]对意识障碍或躁动不安患者进行评估后约束,但《约束护理单》涉及的内容并没有结合患者的行为、独立能力以及环境设施进行综合判断约束的必要性,往往出现约束不及时或过度约束情况。为提高意识障碍患者约束的安全性,2012年7月~2013年12月对本科室收治的留置管道并有拔管风险意识障碍的129例患者参照美国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(Joint Commission 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 careOrganizations,JCAHO)制订的《约束必要性等级技术评估临床指南》提出的ICU约束决策轮及等级[3],对危重意识障碍患者约束的必要性做出正确评估后采用约束,取得良好效果,现将方法及结果报道如下。1
摘要[ PDF 712.0 KB ] ( 309 ) 2015 ,10 (14): 33-36